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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县划定森林草原防火区规定森林草原防火期
刘浩宁专业号 | 2020-7-15

 

为有效保护森林草原资源,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,甘肃省宁县新近发布了《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草原防火区、规定森林草原防火期的通告》,明确划定了森林草原防火区,规定了森林草原防火期。

通告规定,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森林草原、林地及距离森林草原、林地边沿水平距离100米范围内的区域,均为森林草原防火区。防火区内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和甘肃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、甘肃子午岭国家森林公园,为森林草原高火险区。

全县森林草原防火期,从每年的10月1日起,至次年5月31日结束。每年冬至、春节到次年清明节以及风力四级以上和高温、大风、持续干旱等高危险天气为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期。

在全县森林草原防火期内,禁止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的一切野外用火。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的,应报县政府批准,并按要求采取必要防火措施。在此期间违规野外用火的,将依法予以严查,造成森林草原火灾的,将依法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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